您好,根据《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非户籍类学生分为三类:一是居住证类(持有辖区有效期内的广西居住证);二是有房无户类(购房户、合法自建房户);三是无房无户(务工经商)类。
三、非户籍类学生依据条件提供申请入学材料
1.《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
2.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且住址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4.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收据,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务工经商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6.申请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学生学籍卡。
请问属于非户籍生三类人员中的其中一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是需要全部按“非户籍类学生依据条件提供申请入学材料”提供1-6项材料才算符合条件吗?
这位网友:
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非户籍类学生依据条件提供申请入学材料中的第1、2、6项为必须提供材料(其中第6项为初中新生必须提供,小学新生不用提供),第3、4、5项按先后顺序,只需提供一项。目前,城区新生报名入学工作已结束。如家长还未报名,请及时联系我局基教股处理,电话:0775-421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