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月份出台了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公告,想问下,原农机二厂(港北区建设西路108号院)里有好几栋楼都是集资房,当初集资房建成之后原农机二厂出面帮办理有房产证(部分人已经办理成功),但是也有部分人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办理到,错过了厂里帮办理的机会。现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住户业主手中也只有集资建房购房的收据和协议书,现在是否按这个政策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个人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厂里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复杂,建议持有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进行咨询。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