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港华庭三期9栋,11栋,13栋,15栋交房三年了,房产证迟迟没办下来,到底是什么问题呢?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巨浪村搬迁”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一、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现豪港华庭豪港华庭3期已交房,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建议由住建部门调查予以答复。
二、豪港华庭项目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向我局政务窗口提出豪港华庭三期9#、11#、13#、15#楼及地下室的规划核实申请。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9#楼底层商业、三期地下室未按规划建设,实际建成的建筑物超出了用地界限范围;(二)9#、11#、13#、15#楼标准层规划为镂空部位实际建成了结构板;(三)实际建成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未达到规划要求,同时存在停车位尺寸未达到规范要求,部分停车位布局不合理,地面停车位占用公共道路、绿地,地下室停车位占用消防楼梯出入口等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28日向广西垦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面反馈《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豪港华庭三期9#、11#、13#、15#及地下室规划核实的审查意见》,将存在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事项及问题予以告知,要求建设单位按批复的豪港华庭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采取现有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方能申请规划核实。截止目前豪港华庭三期存在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