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属李某某经过社保中心核定,由某某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若干。其单位未缴纳。李申请社保局履行催告征收职能。但社保局回应称,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履行催告征收职能;而且,社保事业中心已经将其单位应缴金额数据推送到税务部门。请问,贵局是否具有社保缴费催告征收职能?是否接收社保事业中心推送的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应缴金额数据?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现我局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社保费征收职能从2020年11月1日划转到税务部门,目前全区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税务部门需要根据具体单位名称和社保编号才能查询确定具体单位的社保推送数据信息和征收管理情况。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