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1、新生儿在广州出生,住院费用能报销比例是多少?2、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线上能否进行报销?
您好!
1.购买了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纳入医保报销的项目可以予以报销,经备案成功(异地就医报备电话:3330911、3330913)后在省外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5%、75%、90%。
2.未能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可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以上几样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身份证、银行卡、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桂平市医保局进行手工报销,未尽事宜请咨询3383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