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桂平联讯幸福里楼盘停工两年,本应在2022年12月31号交房,但现在楼盘工地依然一片荒凉,无人复工,开发商无任何通知答复业主。业主们向多方相关部门维权无果,对于开发商的违法乱纪行为,相关部门都不管不问,那么请问业主能否申请退契税?业主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不灵,每月还贷,却收房无望,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苦不堪言。能够退回契税,内心也只能得回一丝丝的心理安慰。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现我局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除上述法律规定情形外则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