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9日今天下午大概4点半左右,在贵港市客世界一楼卓鼎通讯,我与男朋友进店想了解一下苹果手机,期间男朋友不小心碰到店里桌面的一个摆牌,店员告知我们要赔偿,具体价格要问苹果厂商,说大概在5-600左右,我们在店里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店员告知要赔偿500元,我说是否可以商量,店员随后打电话给他们店长,说要300,我男朋友没有多说什么,店员叫转到他们店长微信,然后就转了300块钱给他们。回来我觉得,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赔偿合理?
网友你好:
你通过贵港市网络问政窗口向我局咨询的问题, 经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现上传相关回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公民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案情,若确有证据证实是当事人过错导致店家财物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数额,可由双方依据财物价格凭据并结合群众过错程度协商或诉讼解决。详情请你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5-456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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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