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给发票,是否合法?
1,2023年1月份去圣世东林府是否符合交房条件(口头答复符合)
2,去物业处拿钥匙,要求我交2022年10月11月12月一个季度的物业费,咨询提供发票,只给收据,物业拒绝开发票,是否为偷税漏税?
(开发商已通知收房/交房)
地址:圣世东林府位于贵港市桂平市玉桂大道中段(长安综合市场南面)
开发商公司名称:桂平市恒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名称:桂平市恒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问政的问题,我局组织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核实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圣世东林府项目是否符合交房条件”问题,不属于税务机关职能范围内,建议咨询住建部门。
圣世东林府物业桂平市恒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收取业主的物业费,一贯以来都会开具发票。1、业主在前台交物业费,每户的物业管理费分项目需二至三张发票开具,开票量较大,会先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前台会集中将收据提供给财务开具发票,急需的业主提出就先开;2、业主在手机缴费系统自行交款,由每栋楼的管家收取数据集中到财务开具发票。对收取的物业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业主可凭身份证件取回。
税务人员已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再次进行有关税收法规和发票管理办法的宣传解释。如您还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桂平市恒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桂平市税务局西山税务分局 办公电话:3385438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