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学生学籍档案

  • 提问人:哇啊啊啊
  • 受理单位:桂平人社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1-27 12:01
  • 本人是聋哑人,于2022年7月毕业于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后才去的柳州读,初中是在贵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跟岗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学生学籍档案发到学生手中。我的户籍地是桂平。现在想咨询我的学生学籍档案能否托管到桂平的人才中心。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档案完好。

桂平人社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1-28 11:01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人社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1-28 16:01

  • “哇啊啊啊”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托管学生学籍档案的问题,我局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二、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条(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5-33248770775-3323958

    邮编:537200

    档案接收人:五楼档案室

    档案接收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桂南路尾352号

     

    感谢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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