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不让停车

  • 提问人:梁胜明
  • 受理单位:平南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1-29 16:01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平南县兴平路一带,道路两侧画有公共停车位,但是在那里的店铺工作人员不让在那里停车,明明停在道路两侧,和他们的店铺隔有三四米,并没有阻碍交通和行走,也没有阻碍到店铺的出入,但他们自己的车却可以停放在那里,剩余的车位用消防锥挡住,甚至开一些摩托车在那里横放,不让你停进来。我想问,这里是公共停车位,又没有阻碍到你们的生意,凭什么不让停,你们自己的车就可以,公有变私有?请领导落实,给群众一个美好的出行环境。谢谢!  



                         

平南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2-01 08:02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已安排人员到现场调研!

平南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2-01 12:02

  • 网民同志!您好:

    您反映关于公共车位不让停车”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依据。我局交警大队设置巡逻整治小组,严查辖区乱停乱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如发现车辆乱停乱放将会粘贴处罚告知单,如群众发现交通拥堵,则可以拨打110,交警部门会第一时间进行交通疏导以及车辆劝离。同时,建议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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