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咨询

  • 提问人:小市民11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2-09 01:02
  • 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七)小点中明确了部分情形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因了解不够透彻,现咨询:如本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认错态度良好,只罚款未受到拘留处罚,请问是否有影响?这种情形是否符合人民警察录用规定?盼复,谢谢。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2-09 08:02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2-14 10:02

  • 网民朋友:

          您好,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相关规定,考察办法中第八条已经明确了考察对象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具体情形。咨询对象所反应的问题不属于办法中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具体情形,不属于影响人民警察录用的情形。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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