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d668”您好,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土地权属办证进度问题。因该土地权属是市荷港公司的,可由其组织办理土地权属证。关于办证进度问题:据了解,市荷港公司已于2023年1月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港务总公司新一号、新二号宿舍土地确权登记处提出申请,并对该土地进行测绘完善土地信息。经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第一大点第一小点:“关于解决开发建设单位因改组、改制、合并和兼并等原因造成申请主体不清的问题。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主体认定,出具认定意见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经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该事项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2月1日进行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将在2023年3月14日结束。在公示结束后,将由市荷港公司携相关材料递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该过程需要一个星期。等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后,方可按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请你们推选业主代表与该公司进一步对接沟通,等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后,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按程序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今后,涉及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办理及咨询,请直接电话联系市荷港公司黄先生和覃女士,电话:4233218。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