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宿舍商品房

  • 提问人:心静自然凉
  • 受理单位:平南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2-23 10:02
  • 领导好,我县批转执行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从2022年5月1日起,用一年时间,全力化解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县招待所当年解体时,县招待所职工、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是否在贵部门,自然资源局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来了解我们商品房所在地块属于集资购买还是其他的情况,然后走下一步程序

平南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3-01 17:03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平南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3-01 17:03

  • 网友“心静自然凉”您好,您提出“关于县招宿舍商品房问题”本中心答复如下:

    根据2013年3月5日召开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内容,会议明确“县招待所16名退休职工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县招待所退休职工工资待遇问题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正常渠道办理,缺口资金由该局申请解决”,因此,本中心只负责县招待所退休职工工资待遇问题,网友提出的宿舍商品房问题、县招待所当年解体时,县招待所职工、资产处置等相关文件都不在本中心。

    如有问题可到本中心咨询情况7822595。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