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