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瓦塘镇思怀大村14队甘某民,甘某助,不经生产队员同意,违法强行占用14队生产队集体用地,用于建房。分别已建有两栋三层房屋。讲问大村村委,瓦塘镇政府,以及相关主管站门是否存在不作为?为何建房到至今都没有执法人员到村了解调查处理?
经了解,群众反映大村村民违法建房情况。大村14队队员甘秀文和甘添助约于2007年在村中集体用地建设该群众所反映的房屋。现行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文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该文于2020年11月3日发布。该文发布前宅基地未进行相对规范化管理,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建房也需经生产队及村委同意审批。若未进行申请的,农户可自行向所在村委举报。但现房屋已完成建设多年,若现在该两处房屋用地存在其他问题,可先向村委提出意见,若村委无法解答,可进一步向所在乡镇政府提意见。
瓦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