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水泥厂职工安置问题

  • 提问人:menghao
  • 受理单位:国资委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5-05 11:05
  • 你们好:

       1、 贵港市水泥厂职工安置问题已经三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想了解现在的进度是如何,特别是关于职工安置的情况,目前是什么进度,打算多久完全解决职工安置问题,是否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希望能给一个公开透明的办理进度出来。


国资委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5-05 15:05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国资委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5-10 10:05

  • 网友“menghao”您好,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市水泥厂已停产多年,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属于特困企业,1996年停工停产以来一直无法筹集资金补交欠缴的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该厂已向法院申请依法破产清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受理该厂破产案件,2023年1月31日宣布市水泥厂破产,并指定案件管理人接管厂,确定职工安置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目前管理人正依法依规开展破产有关工作和职工安置工作等。该厂涉及安置的职工达2000多人,需要筹集大笔资金才能解决完职工安置问题。此前,水泥厂管理人已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法》有关规定和市人社部门的指导意见,对职工安置对象和费用进行确认和测算。

    2021年至20235月份,市财政已预拨付资金3774.64万元补缴该厂部分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清欠部分职工个人垫付的由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支付部分困难职工经济补偿金,涉及职工人数达 2003人次。

    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等单位召开水泥厂职工安置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市水泥厂9名职工代表诉求。因当前财政困难,无法一揽子解决所有职工安置费,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分批”原则安置职工,他们均表示理解。市政府已明确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通过推进资产盘活等种方式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妥善安置市水泥厂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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