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天6月份的毕业生,港北户籍的,因毕业需要 需要把档案,从学校转回原籍。请问能否接收,如何进行录入归档?转寄单位(收档单位)全称、档案接收人、联系方式、地址应该怎么填?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
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档案管理单位,接受户籍为港北区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并进行录入归档管理。学校只需将其档案寄回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归档即可,个人不得自带档案寄存。
接收人及单位全称是:贵港市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解放路121号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05室
联系电话:0775-455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