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目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