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文澜府商铺门口车位

  • 提问人:李锦华
  • 受理单位:港北住建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6-05 22:06
  • 阳光城文澜府未经小区业主和商铺业主同意,非法将原小区商铺门口机动车位搭铁棚和设栏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小区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干预,不要坏了贵港美好的人文环境。

港北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6-07 08:06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港北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6-12 18:06

  • 您好!经核实,该小区目前仍在建设中,由于部分业主反映电动车停车充电位不足,开发商临时将该区域作为电动车停车位使用。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贵政办规〔2021〕3号)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十二)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位,乱停乱放车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所辖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各辖区范围内物业小区执法工作,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至十四款规定的,依法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关于搭建铁棚和设置栏杆是否合理问题,建议咨询城市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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