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桂平市农村特困人员,属残疾人,77岁,无父无母,无儿无女。幸好一生无病痛,依靠政府的五保政策一直温饱到现在。但因年纪渐长,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前几天在家里摔了一跤,股骨摔断。现在医院住院,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做手术,只能保守治疗,医生说今后只能卧床。由于无家人照顾,现靠远方亲戚帮请人护理,护理费高达250元一天。现单靠680多元一个月的特困金,根本无法解决今后的治疗及护理问题。特想问一下有关部门,像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可以申请哪些补助?望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访!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个月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683元,如无法生活自理,由乡镇、村委组织评估,填写《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表》,评定为无法自理的,发放全照料护理费,每月860元。2、特困人员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代交,享受合规报销用药100%报销,具体由医保局作解释为准。可以向医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