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明珠小区商铺门前存在私设充电桩

  • 提问人:问政荷城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7-17 11:07
  • 金港明珠小区商铺门前存在私设充电桩,占用公共位置,影响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处理。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7-18 08: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7-18 08:07

  • 问政荷城”:

    您好!您反映的金港明珠小区商铺门前存在私设充电桩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金港明珠小区一楼商铺属于小区物业管理范围,不涉及占用城市公共区域,不属我局职能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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