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

  • 提问人:为民问政2
  • 受理单位:桂平民政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07-20 17:07
  • 农村特困人员,在乡镇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满3个月,如何申请转为领取城市特困供养金,需要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多少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

桂平民政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07-26 10: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民政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7-26 11:07

  • 亲爱的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特困供养人员管理规定,在乡镇级以上供养机构居住3个月以上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满3个月后可以申请转为享受城市特困供养待遇,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书面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设在社会事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如仍有其它疑问,也可拨打桂平市民政局救助股的电话(0775-3331090)进行咨询。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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