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了解一下关于居民二次加压费是否有相关规定,桂平郁江新城物业从2023年7月开始对小区7楼以上住户收取每方水0.91元的增压费是否合理,收取增压费是否要有相关部门批文?
尊敬的“chen1037”网友,您好!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相关价格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格〔2018〕108 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即增压费),二次供水加压费是指为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运行维护、 清洗、水质监测及能耗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次供水加压费应专款专用,单独设帐管理,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二、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无需相关部门批文。但要根据加压实际成本来收取,并进行公示。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即增压费)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建议网友先行和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要求其解释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即增压费)的计算方法,并按要求专款专用,单独设帐管理,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