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贵烟专[2020]15号文件规定,第九条 乡镇、农村圩集区域设置零售点标准:在乡镇、农村圩集区域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距离最近零售点间距应达到150米以上。第十条行政村区域设置零售点标准:行政村按一村一证设置零售点,已设置有零售点的不再增设。
二、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委托人身份有效证明,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你需要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请您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3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775-4568631。
感谢您对贵港烟草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