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自建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按相关政策文件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正常办理出售过户等手续。若有不明之处,可拨打市不动产咨询电话:0775-4568421。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