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冠军城a7地块经住建局领导的再次督促后,仍然再次延期完善各种基础设施。住建局的督促,为何没有一点作用?经了解,开发商是有相关部门签署协议的,开放商一再的违反承诺约定协定,为何没有行政处罚?开发商以筹集资金短缺为由,但其名下多处资产,为何不见其售卖,住建局是否核实?业主询问相关工程进度,开发商表示已完成,但实际情况,却是根本未动工,住建局领导在回复信息前,是否有去核实?后续开发商若再次违背承诺,未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是否会有相关处罚?请领导正面回答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商品房的交付是开发商的义务和责任,住宅小区的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也是由开发商负责,不属我局职责范畴。关于奥园冠军城小区的配套设施安装问题,我局是根据业主投诉之后向开发商了解配套设施安装等相关情况后而转告投诉人的,因此,对于开发商是否按照其确定的时间完成配套设施安装等,只能由开发商解释原因及承担责任了。
2、我局已多次督促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会尽快解决。但是,房地产开发是开发商的内部事务,因房地产开发属于商业行为,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属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届时,购房人可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追偿的权利,必要时,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