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贵港市平南县卫健局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吗?
根据广西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按执业服务年限给予发放生活补助;广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区财政厅、广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发(2016号)文:将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纳入村卫生室人员队伍管理。而这么好的一条民生政策,可至今贵港市平南县还没见落实发放生活补助,不知何因?数次问平南县卫健局,回复都是财政困难...财政困难,正在落实...正在落实...
一句财政困难就让此政策变成一纸空文,有政策都不执行更何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弱势群体多无助!往后的路该怎样走?就
13507709493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2020]6号)文件精神,平南县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年初完成了我县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的身份初步核定及公示,分别在2021-2024年申请将该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但至今我局未收到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贴资金。2022年已将此项经费申请提交到县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中,后续将继续跟进,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尽快落实好资金,拨付到相关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