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还会有吗?”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2022年3月31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目前该文件已失效。若您材料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