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 提问人:百货人
  • 受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3-10-18 11:10
  • 2022年3月31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目前该文件已失效。 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的政策有效期为3年,同时,属于贵港管辖的桂平的具体政策有效期也是3年,这个惠民政策可否延长到3年? 2,如果不能延长,可否重新讨论新政策,再次推出类似这样的惠民政策?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3-10-18 17:10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10-18 17:10

  •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2022年3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市本级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有关文件,文件有效期为1年。2022年3月31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目前该文件已失效。若提问人材料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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