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路边的房子被拆政府为什么不给赔钱? 我家是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寺江村寺头屯。 我爸爸名字叫甘经辉。去年刚建的房子,建这房子之前我爸爸就问过我们的村支书,他说可以建,我爸才建的。现在刚建好一年多,你们政府却说是违章建筑侵占耕地,说拆就拆也不给赔偿经济损失。 我想问一下:你们就是这么欺负老农民老百姓的吗?? (我爸爸是一个六十多的老实农民,花了几乎所有养老的的积蓄来购买材料去建的房子,而且还是自己一块转头一块砖头的砌起来的房子,你们一句违章建筑,就给活生生剥脱了吗?)
我区于2021年开始启动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经查实,甘经辉未经批准,从2022年5月份开始占用覃塘区樟木镇寺江村寺头屯8队集体土地动工建房,经核对《项目衔接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贵港市覃塘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20年)》,该用地地类为旱地,规划为基本农田,不符合樟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