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八条规定: “城市(县城)区域设置零售点标准:在城市(县城)区域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距离最近零售点间距应达到100米以上。”如您还有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了解,可以到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27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烟草局窗口或致电0775-785478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