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地址乱移位

  • 提问人:lcc168001
  • 受理单位:烟草专卖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3-30 21:03
  • 举报三合市场老百姓对面供销社爱婴岛烟证门面移位零售

烟草专卖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4-01 11:04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烟草专卖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4-03 08:04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投诉工单后,2024年4月1日16时21分,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该店原地址因房东收回铺面,重新出租给其他人。原持证户已搬迁到附近的解放路241号经营。烟柜卷烟也在241号摆卖。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持证人进行宣传教育,给其10天时间整改,恢复原状。如到期不能恢复原状,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经营卷烟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烟草的关心和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