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第三方生活护理服务

  • 提问人:夜风
  • 受理单位:平南卫健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5-03 20:05
  • 本人于2024年5月3日中午在平南人民医院儿科5楼为六个月的儿子办理住院,期间有穿蓝色衣服的人给我好几张纸叫我签字,犹豫担心儿子病情想着尽快办理住院,所以没有仔细看内容,就有一张纸写着第三方收费服务12元每天,那人就跟我说这个没有报销的,说服务内容可以叫她们打饭,帮小孩洗澡什么之类的服务,但晚上就已经看不见她们的身影了,住院从来没看见他们的人来为我服务,也没有得到过任何的服务,还有那人没说过这是医院自愿的,自己稀里糊涂的就签字了,直到看到医院的墙上写着第三方公司护理员的生活服务是根据个人需求自行决定的才恍然想起中午签字的那个第三方护理服务,我觉得医院没有尽到服务,没有详细解释,也没有说明这是自愿原则

平南卫健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5-07 08:05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平南卫健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5-09 10:05

  • 夜风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平南县人民医院第三方生活护理服务的问题”的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平南县人民医院第三方收费服务12元每天,此为广西科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病人或其家属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有偿服务协议。在病人入院时,该公司的员工会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生活照护有偿服务的具体内容,且等级服务同意书上标明有自愿原则,确保病人在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公司有偿照护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情况。

            二、该公司提供的三级病人生活照护服务为8小时制(7:30-12:00,14:30-18:00),故病人或家属在晚上找不到护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三、对于未能报销的疑虑,双方签署的等级服务同意书时有明确告知,该公司在每次服务完成且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后,会向服务对象提供收据和正规发票作为服务费用的凭证。

            四、关于医院护工没有做到详细解释,我们诚恳道歉。护工为第三方物业管辖,医院已将情况反馈至物业,同时,医院将加强对第三方人员严格监管,认真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将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平南卫健事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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