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拨住房公积金

  • 提问人:wakin89
  • 受理单位:覃塘财政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7-07-21 11:07
  • 201610月至20176月,个人和单位已按时按数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迟迟不向个人公积金账户拨款?财政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衔接是否要用9个月的时间?


覃塘财政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7-07-24 08:07

  •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覃塘财政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7-07-25 11:07

  • 住房公积金划拨到个人帐户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一、每月缴存单位需向住房公积办递交变更清册;二、住房公积办收到变更清册后在系统进行数据变更处理;三、缴存单位按变更金额汇缴到住房公积办专户。住房公积金分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个人部分每月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单位部分由区财政统一代缴。四、住房公积办收到缴存金额后,由缴存单位经办员制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到住房公积办,待住房公积办核对无误后才可以划拨到个人帐户。

    到目前为止,覃塘区绝大部分职工的20174月份前的公积金已划拨到个人帐户,还有少部分没有划拨,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未能报送报表到住房公积办核对数据。对于5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划拨,个人代扣部分及单位部分区财政局已划转到住房公积办专户,现在正进行数据核对,数据核对后陆续可以划拨到个人帐户。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