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国宾首府充电桩收费不合理,充电桩不足1小时收费1小时价钱,选择的时候,只有2小时,4小时,6小时,充满自停,共四个选项,很多电车充电都要八个到十个小时,或者有时候想充3小时呢,安排不合理。选择充满自停的话,每次充满后最后那个小时总是不满整个小时,或者甚至才几分钟而已,这样也是收费完一个小时的钱。找客服问了,居然说叫我自己充电时候留意着,到时间就自己手动断电吗?难道我大半夜去手动断电吗?这个收费不合理,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恳请请领导调查!
网友谭杰东: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中梁·国宾首府充电桩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24年6月5日,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中梁·国宾首府物业服务中心现场了解情况。现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1.据现场了解,目前中梁·国宾首府小区共建有6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供业主选择,其中2个为中梁·国宾首府小区的物业公司“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自设的“智享楼下充”充电桩,另4个为2023年2月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协议(充电站)》进驻小区的“广西好易点科技有限公司”的“好易点充”充电桩。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居民住宅小区停放充电场所的充电服务价格不列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有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现场核实,中梁·国宾首府小区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用的充电付费方式为扫码支付(微信),充电用户扫码进入到充电桩操作菜单界面后,①“智享楼下充”充电桩界面显示“计费标准 设备开启了充满自停 0.25元/小时(0瓦-300瓦) 0.33元/小时(300瓦-430瓦) 0.5元/小时(430瓦-600瓦)”,选择充电时长“充满自停(按充满计费) 1小时 2小时 3小时 4小时 6小时(按功率计费)”;②“好易点充”充电桩界面显示“计费标准 按功率收费 0.25元/小时1-300W 0.33元/小时301-430W 0.5元/小时431-600W”;选择充电时长“充满自停(按充满计费) 2小时 4小时 6小时”;以上充电桩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充电计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未发现存在有价外收费的情况。
3.执法人员已督促物业公司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