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报装开通费用过高的问题

  • 提问人:半日闲
  • 受理单位:桂平发改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6-03 11:06
  •        您好,尊敬的天然气管理部门有关同志,现在报装开通天然气涉及以下几个费用:

           一是燃气管布管,65元/米,必须是燃气公司过来布管安装,以一个套房10米管计,需要支付650元;

           二是强制安装安迪盾智能漏气保护器,约1500元;

           三是管道接口及有关配件,约600元。

           报装开通天然气总费用约为2750元。

           我想问,燃气公司为垄断行业公司,不按其要求就不给开通,这些收费是否合理?

           这个费用与去年初仅需300元左右的开通费用相差很大,请问管理部门有无考虑过市民的承受能力?

           在国家刚规范天然气入户,将天然气开户2700元免除为群众减轻负担后,现在又以种种理由收取2700元以上费用,请问管理部门有无充分考虑群众的诉求?

桂平发改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6-04 09:06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发改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6-05 16:06

  • 网友“半日闲”,您好!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问“天然气报装开通费用过高”的问题,兹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

    1.《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38号)文件明确: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执行时间从2018年5月1日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价格〔2018〕57号)第十四条规定:新建城镇居民住宅,燃气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该办法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该文件中“新建城镇居民住宅”的认定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格函〔2018〕420号)已作明确,即:商品房、非商品房性质的新建城镇居民住宅,分别以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准。

     二、回复的意见

    1.对于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的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不再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方面以2018年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为界,请自行对照自己购房情况判定是否已包含在房价内。

    2.对于气管、配件、漏气保护器等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3.对于燃气企业出现“不按其要求就不给开通”的行为是否合理,建议向燃气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监督局咨询了解。

    4.对于燃气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各项费用,如认为燃气企业在收费过程中存在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请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解决(或拨打电话:12315进行反映)。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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