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车位交易问题

  • 提问人:WTO
  • 受理单位:税务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7-01 17:07
  • 你好,本人2018年9月在广汇圣湖校区购买的地下产权车位,由于开发商的问题的,导致2023年左右才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目前车位也没有办证,但是已经有意出售转让了,2018年购买的时候话了12.2万,如果转让的时候卖10万,请问一下这一整个流程是怎么样的? 是需要本人先办理登记然后才能转让过户等级吗?还有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的税费是如何计算的?

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7-02 11: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7-04 09:07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电话联系到您,现就我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1、纳税人转让产权车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原件;(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3)产权证书原件;(4)购房发票原件;(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报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原件查验后退回。

       2、上述车位转让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1)按购房合同金额的不含税价×3%缴纳契税、按购房合同金额×0.05%缴纳印花税。(如以前已缴纳,此次不用再缴)

     (2)如能提供发票,按此次转让价格与税务机关评估价格从高确认计税价格,按(计税价格-发票金额-契税)×5.3%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按(计税价格-发票金额-契税)×20%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计税价格-发票金额-契税)×30%-60%缴纳土地增值税、按计税价格×0.05%缴纳印花税。

     (3)如不能提供发票,按此次转让价格与税务机关评估价格从高确认计税价格,按计税价格×5.3%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按计税价格×2%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计税价格×5%缴纳土地增值税、按计税价格×0.05%缴纳印花税。

         3、如仍有其他涉税问题,可拨打0775-4350791咨询。

        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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