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政府:
首先表达我做为外出务工人员思念家乡之情,官成镇承载着我整个青春回忆。感谢政府职能部门持续对家乡的建设。
今日我委托家中堂弟开具在官成镇辖区内以下两项证明,①未享受当地征地拆迁安置政策②放弃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主管单位以下述两个原因拒绝开具①此前未开具过类似证明②镇政府无完善资料证明当事人未享受征地安置政策拒绝开具证明。
现依据回答提出以下疑问:
①“此前未开具过类似证明”职能单位以此拒绝开具证明缺失合理性。
②“镇政府无完善资料举证本人未享受征地安置政策”而拒绝开具证明,首先没有资料支撑我享受过征地安置政策为何不能出具证明?其次主管部门以资料不全为由拒绝出具证明,侧面反映出资料从收集-建立-留存-交接等一系列疑点,作为主管单位让群众帮你想解决办法?
如若依旧不依据事实拒绝开具证明且不给出合理解释,我将会持续反馈,谢谢!
补充:此证明是迁入地要求开具后方可允许进行婚后迁户口,今日我已在医院顺利生产男婴因为户口未能迁入(成都市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丽星村委会)对生活及小孩上户问题造成诸多不便,望政府能出具证明或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也可上网查找资料是否存在此类证明或告知此类证明开具途径,由衷感谢!
尊敬的网友你好:
关于您反映的证明开具问题,经工作人员跟踪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是否享受集体经济资格,仍享受的需要办理放弃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声明;第二步:持村委开具的“未享受当地征拆安置政策证明”和“放弃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相关材料分别到镇政府、县征收中心盖章。
为告知具体流程,镇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于7月12日、17日多次致电办理人未接听,请注意接听电话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导完成证明开具。
不尽事宜请联系:镇农业服务中心775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