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问题

  • 提问人:林氏子孙
  • 受理单位:瓦塘镇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7-28 04:07
  • 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八合村凌角塘屯,鲁机岭光伏电站项目问题。村委书记,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违规把土地租他人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现请市委办领导,重新审查各项手续与相关信息告知我本村村民。另外重新召开村民表决权会议,讨论是否租与他人做为光伏电站项目的决定。为防止本村村民有其他过激行为,或防止有人员伤亡,请市委领导尽快处理。谢谢

瓦塘镇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8-01 11:08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瓦塘镇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8-01 11:08

  • 网友您好,对于您提问的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八合村鲁机岭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用问题,瓦塘镇政府已经组织工作组进行核查。经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瓦塘镇八合村鲁机岭山林证属于八合村委所有,权属、范围清楚无异议。八合村菱角塘屯第10生产队集体以及个人、其他生产队都没有确权的土地位于鲁机岭林权证范围内。

    2023年5月中旬,八合委会针对鲁机岭使用问题已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组织实施。经党组织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将鲁机岭出租用于建设光伏项目。因此,不存在村支书违规将土地出租给他人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关于鲁机岭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信息,已于2024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在村务公告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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