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荣御25幢205室开了间蜜妍生活美容馆,抖音宣传,只要有顾客想做美容,都可以进入小区楼栋里面做美容,这样长期对外宣传招揽顾客进小区,产生的这个扰民的问题,安全问题,谁来负责。这个业主将住宅经营性用房是否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或许可,是否有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美容院是否有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如果其他户主也跟着效仿,我们小区本来就是改善型,高档小区,到时,就会变成垃圾小区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调查后及时处理。
网友(1874Jane):
您好!现就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住宅楼开美容院
》的网贴,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蜜妍生活美容馆于2024年4月份办理了营业执照;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华泰荣御25幢205室的“蜜妍生活美容馆”办理住改商相关证明时,未按照规定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经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指导和告诫:
1、目前该经营者从8月下旬开始已经停止营业;
2、在抖音、美团等第三方平台下架相关产品服务;
3、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现行的法律是可以将住房改成商业用房的,但是这种改变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第一个条件是没有任何禁止的规定,第二是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让他们的生活受到影响。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