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很多业主购买了电车汽车,但是小区物业并未对电动汽车停放设置专门区域,业主都是自行在车位安装充电桩,充电桩覆盖了小区整个地下停车场,这种情况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电动汽车自燃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失重大,目前消防对于电动汽车停在商品房地下停车场是否有相关要求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是否备案了?商品房地下停车场是否需要专门设置区域停放?
尊敬的“豆包豆渣”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有关新能源电动汽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国家、自治区层面均印发有相关文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经营单位及业主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加快推动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例如: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文件提出,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文件提出,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优化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发改电力规〔2023〕35号)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并附有公用充电设施和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对车位条件、电力容量、消防设施和报装手续等均提出了相关要求。4.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和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以及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明确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相关要求,除满足上述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4月已在其官网“政务咨询”栏针对有关充电桩是否需要申报消防手续问题进行了回复,即增设(改建)充电桩,特别是零星单独改建充电桩,具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所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请要件的,应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涉及消防手续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