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锦泰物业乱收费

  • 提问人:773823
  • 受理单位:平南市场监管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8-27 12:08
  • 平南锦泰物业对用用水不超2方以上业主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2008)429号的规定,业主产生用水量在2方以上才能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违返以上规定,对产生用水量少于2方的用户也收费,要求退回不该收的垃圾处理费。谢谢!

平南市场监管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8-27 16:08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平南市场监管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9-09 10:09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执行文件为平南县物价局、平南县市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平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平价2014〕55号)。该文件规定,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为8元/户.月。您反映的收费情况,建议您向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业务的关心和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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