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官邸小区物业收取电车充电费

  • 提问人:舍得
  • 受理单位:港北市场监管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9-22 09:09
  • 港北区华泰官邸小区于本月中旬突然在小区停车场内增加两轮电动车充电收费项目,按物业设定费用,既要交车辆管理费25元,又要收取电车充电费用,按电车每天晚上都充电,一个月就要缴纳100元以上电车费用,现特向贵单位申请核对华泰官邸小区物业收取电车费用是否合法合规

港北市场监管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9-24 17:09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市场监管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0-09 15:10

  • 网友(舍得

    您好!现就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华泰官邸小区物业收取电车充电费》的网贴,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明确我市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贵发改收费(2022)145号)文件,目前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定价,定价范围含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关于贵港市住宅小区电梯使用收费和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价格〔2014)56号),车辆停车收费:电动车车位租赁费20元,车辆停放服务费5元,电动车收费不含充电电费。
       经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核查,该小区为前期物业,电车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应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执行,现小区电车收费为车位租赁费及停放服务费共25元,物业在其办公场所内做到明码标价。电动车收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内,收费商家做到明码标价即可。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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