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在此郑重投诉大新镇富强路《曼芳舞蹈培训机构》,怀疑其为黑机构,理由如下:
一、资质存疑
《曼芳舞蹈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在报名该舞蹈机构课程之前,我曾询问其是否具备正规的办学资质和营业执照,但机构工作人员含糊其辞,未能明确出示相关证件。这让我对该机构的合法性产生了严重怀疑。一个正规的培训机构应该有清晰的资质证明,以确保能够为学员提供合法、规范的教学服务,而该机构在这方面的表现令人担忧。
二、师资不明
报名时,机构声称拥有专业的舞蹈教师团队,但在实际授课过程中,我发现部分教师似乎并不具备专业的教学资质。他们无法准确地示范舞蹈动作,也不能给予学员有效的指导。当我询问教师的资质证书和教学经验时,机构同样未能给出明确答复。优秀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而该舞蹈机构在师资方面的不透明,让我对其教学水平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三、课程设置混乱
机构在宣传时声称有系统的课程体系,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课程安排随意,经常出现临时调整课程时间和内容的情况,这给学员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教学进度不明确,学员无法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和目标,严重影响了学习效果。
四、收费不规范
在报名时,机构没有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缴费后,我才发现存在一些隐性收费项目,如服装费、道具费等。当我因为个人原因想要退费时,机构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或者设置不合理的退费条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强烈怀疑《曼芳舞蹈培训机构》是一家黑机构。为了维护自己和其他学员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我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对该机构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其违法违规行为,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4年9月25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广西曼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取得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821MACP2HFY27。
二、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一楼的公告栏发现粘贴有收费标准,已向顾客公示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
三、针对您反映该公司存在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或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四、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该公司是否取得有文旅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书或者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因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您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