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由于家庭矛盾与原生家庭关系破裂,已经三四年没和家里联系,当时结婚也不给户口本,是到户籍地打印了户籍证明结的婚,现在在广东购买社保和买房,孩子读书都需要用到户口本原件,原生家庭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办?是否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打印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户口本
李婵:
您好,因您未留联系方式与身份信息,我单位未能了解具体情况。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公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
建议您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未尽事宜,可拨打贵港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75-457221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