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

  • 提问人:李婵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09-24 22:09
  • 您好,我由于家庭矛盾与原生家庭关系破裂,已经三四年没和家里联系,当时结婚也不给户口本,是到户籍地打印了户籍证明结的婚,现在在广东购买社保和买房,孩子读书都需要用到户口本原件,原生家庭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办?是否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打印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户口本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09-25 09:09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9-30 09:09

  • 李婵:

        您好,因您未留联系方式与身份信息,我单位未能了解具体情况。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公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

        建议您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未尽事宜,可拨打贵港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75-4572215咨询。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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