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补贴具体的实施细则是怎么样的?如受理流程怎么走、材料是哪个业务窗口接收、所需材料清单及样板、发票的开具、7月25日之后份装修的内容没有拍装修前、中的照片,现在已经基本装修完工的情况怎么处理等?希望贵局能及时解惑,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网友“和谐社会...”您好,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问的“2024装修补贴”问题,兹答复如下:
一、装修补贴具体实施细则、补贴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清单及样板、发票开具要求在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公告》已明确。
二、业务受理窗口为装修住宅所在县(市、区)政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桂平范围内的装修补贴受理窗口为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33窗口。
三、10月9日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召开培训指导会进一步明确:
(一)购置物品和材料的时间应为7月25日-12月31日。7月25日前签订合同,但购买商品在活动时间内的享受补贴,购置物品和材料时间在7月25日前不享受补贴。
(二)发票需是广西区内开具的发票,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需有产权人的名字,装修公司可开具总发票,并提供材料清单。
(三)关于装修前装修中装修后的照片,在国庆前已开始装修的尽量提供,国庆后开始装修的必须提供。
四、区厅近日将发布补充公告,并公告常见问题答疑,业主可在发布后到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住建厅微信公众号自行查看。
感谢您对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关心!如有疑问,请与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电话0775-337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