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

  • 提问人:jlw004d
  • 受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0-23 11:10
  • 尊敬的领导,园博园小学2024年秋季正式启用,但是数千师生的身心健康受到隔壁猪场的严重威胁。隔壁一个猪场距离园博园小学只有一墙之隔,教学楼和午休房非常臭,已经影响了孩子和老师的正常学习和教学工作,学生不停生病。甚至贵港妇幼保健院有时候也闻到臭味!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说明,目前猪场细菌性的人畜共患病有以下常见病:

    细菌类:猪Ⅱ型链球菌,布氏杆菌,单增李斯特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
    寄生虫类:弓形体,猪旋毛虫,猪囊尾蚴,肝片吸虫,钩端螺旋体病。
    病毒类:戊型肝炎,乙脑病毒,博卡病毒,尼帕病毒,流感病毒。
    目前猪场经常检测到的猪有以下疾病,乙脑病毒,戊型肝炎,弓形体,猪Ⅱ型链球菌,布氏杆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说明,畜禽养殖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500米以上,但是目前养猪场和小学只有一墙之隔!严重危害数千师生的身心健康!

    一、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规定: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前述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前述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三、《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已由《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代替,根据该规范中表1对住宅区与养猪场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养猪500~10000头、10000~25000头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200~800m、800~1000m,其中的养殖规模数指存栏量。该规范同时规定,在复杂地形条件下的住宅区与产生有害因素场所(包括畜禽养殖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共同确定。 综上,畜禽养殖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500米以上,与村镇住宅区的距离,可参考相关标准要求确定。


    请对猪场实行搬迁或者暂停养殖,已经严重危害数千师生的健康了!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0-25 16:10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1-04 10:11

  •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诉求”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经港北区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养猪场于2003年12月10日取得土地使用证,权利人为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畜牧研究所猪场),使用权面积37132.22平方米,地类(用途)属于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目前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将该出场租赁给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西江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8日签订了《租赁协议》,与园博园小学仅隔一面之墙的养猪场属于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西江有限公司三猪场母猪场,涉及面积53.31亩。
        鉴于您提出的诉求,建议有关部门,到该养猪场查看卫生状况、鉴定环保等情况。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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