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发〔2021〕13号 |
关于印发《平南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南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 平南县民政局
平南县财政局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0 月 9 日
请问这份文件的申请表格在哪里
尊敬的网友,您好!因机构改革,县民政部门已将该职能移交到中共平南县委社会工作部,具体情况请联系平南县委社会工作部,以县委社会工作部答复为准。平南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电话:782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