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北部湾银行房贷账目不清楚,比实际多收了差不多864元
本人由于经济困难在9月6号申请暂停供房业务,近期由于北部湾银行不支持暂停供房利率调整,在10月18号人本人筹钱恢复月供,在11月15号供款金额4692元(包含9月和10月利息),11月开始每个月2066元,停供之前每个月2057.86,银行说9月和10月两个月的本金1500平摊到剩余的288期。1500÷288=5.2元,按照银行的算法2057.86+5.2=2063元,现有银行每个月得出的却是2066元,(2066-2063)*288=864元,为什么多出864元,银行给出的解释是本息不变,系统算法没有错?竟然本息不变,为什么又多出864元?北部湾银行是否存在乱收费现状?多次跟银行沟通,银行不答复。
“业主安”网友您好,现对您的问政内容进行答复: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负责处理因购买其产品或者接受其服务产生的消费投诉”。您反映的消费纠纷事项,属于您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的民事纠纷,我分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处理,该行反馈已于10月29日与您取得联系,并沟通达成一致。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前往银行网点咨询。感谢您的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