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二孩和三孩产假及奖励政策

  • 提问人:水水QQ
  • 受理单位:卫健委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0-29 11:10
  • 你好,贵港二孩和三孩的产假天数及生育奖励政策是什么?有生育奖励吗

卫健委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1-05 16:11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卫健委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1-06 16:11

  •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港市暂未出台相关生育补贴制度。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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